高校里的导师与学生之间,由于双方权力地位的严重不对等,很容易发生性骚扰。(梁淑怡/制图)
据了解,国内至少有两所高校制定的反性骚扰规定,已通过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但最后未能发布。
在校园性骚扰防治上,目前的法律规定还不够细致。刘明辉说,应进一步明确高校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加强问责。
文|南方周末记者 韩谦
南方周末实习生 顾靓楠
责任编辑|钱炜
视频里的女生,戴着白色口罩,右手举着身份证,说话时眼睛直视镜头。她是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王某,实名举报导师——原文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王贵元对她进行了强制猥亵,并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
2024年7月21日晚,这条时长58分钟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公布,呈现了王贵元对王某性骚扰时的录音证据,视频播放量很快达到上千万。
7月22日上午,人大发布声明,称已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举报情况属实”,当晚7点,人大发布通报,开除王贵元党籍,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他的人大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在近年来得到社会关注的校园性骚扰事件中,在处理时效上,人大此次被认为最为迅速。
不过,一名人大教师向南方周末记者感慨,这类事情为什么非要到成了“事件”,才能得到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论对学生,还是学校,都会带来极大的伤害。
7月25日晚,人大宣传部门回应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王某在网络上举报前,并未向学校反映情况。
近年来,由学生在网络上发帖,社会关注后,引起学校对此事重视,再进行处理,这已成为高校性骚扰事件发展的常态。
早在2014年,有学者们就曾联名向教育部写信,建议建立高校常态化反性骚扰机制。不过,十年过去,这一机制仍未建立。
北京为平妇女支持热线发起人冯媛长期关注这一领域。在她看来,近年来,在性骚扰问题上,不论是个案处理还是法律规定上,都有所进步,“但这个进步和现实需要相比,是远远不够的”。她期待着高校性骚扰机制可以尽快出台,“早一天出台,学生就能早一天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投诉有时也会失灵
受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事件影响,7月22日晚,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生小玉(化名)在校友群内曝光了自己与王安中的一段聊天记录,指其曾经对她进行过性骚扰。王安中是陕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是小玉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发酵后,陕西师大在两天内公布处理结果。7月25日23时许,校方发布情况通报,称王安中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撤销其副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学校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在高校尚未建立反性骚扰机构的情况下,由什么部门负责处理此类事件?在此次人大与陕西师大公布的通报中,都提到成立了“工作专班”调查。此前高校关于此类事件的情况通报,大多表述也都是成立“工作专班”。
就小玉的经历来说,在她曝光王安中性骚扰后,在校时的辅导员吕老师添加了她的微信沟通,希望她将网上的相关信息撤除。随后,学院的一位领导及调查组的工作人员也添加了小玉的微信。
其中,学校教师工作部的一名老师以调查组负责人的身份,表示自己将代表学校专项工作组和她沟通。7月24日上午7时多,这名老师在电话中和小玉做了情况核实。他表示,陕西师范大学已经报警,之后小玉可以联系警察继续核实情况。
但是,调查组具体有哪些成员,校内调查流程如何进行,小玉也不清楚。学校在25日晚发布的通报,她还是先从网上看到的。
人大宣传部门回应南方周末记者,王贵元事件的工作专班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组成。
北京大学曾发生过两次性骚扰举报,处理此事的则是该校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根据北大官网的介绍,该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为本校教授,三分之一则是学校行政方面的负责人。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小李曾在论文中指出,从高校近年来处理校园性骚扰事件的程序和效果来看,目前高校纪委是主要职能部门。
不过,在实践中,这一投诉路径也会失灵。
在小玉曝光王安中性骚扰后,一名学妹找到她说,2015年时,自己就带着打印的聊天记录,找到陕师大校方举报王安中的性骚扰行为。当时,学校纪委说会给一个答复,但除了停掉王安中下一学期的课之外,学院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协商。
北航一名教师吴明(化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行机制下,内部监督也并非完全失效。但当被举报者身份特殊,如有比较大的头衔、在学术领域较有成就等,对学校来说处理难度会比较大。
多所高校曾发出倡议
早在10年前,冯媛便参与起草并签署了一份关于建议制定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的公开信。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7月前后,两位网民在网上举报,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春明利用发表论文、保研等机会,诱奸及性骚扰女学生。
当年教师节前夕,256名来自国内外高校的教师、学者与学生联名签署的两封公开信,分别被寄给厦门大学校长和教育部部长。公开信中呼吁,彻查厦大性骚扰事件,建议教育部以此事为契机,制定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信件中,还草拟了制度建议文本。
虽然教育部没有专门回复这封公开信,但冯媛注意到了教育部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公开信发出半个多月后,2014年9月29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其中列举了7项高校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这被称为“红七条”。其中一条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是教育部对高校的文件中首次提及“性骚扰”。
对违反“红七条”的,意见中也规定了惩罚措施。按照严重程度,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同年10月,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了一场“高校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机制研讨会”,全国22所设立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的高校代表参加。
就高校如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提出了8项建议,与会代表同时呼吁,22所高校率先采取措施,落实这8项建议。
高校性骚扰话题再度引起大规模热议,是在2018年。北航陈小武事件曝光后,2018年1月4日,北航学子发出联名信,呼吁学校出台性骚扰防治与申诉措施。
彼时,澎湃新闻统计,截至2018年1月15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等逾四十所高校的校友及在校学生,就建立性骚扰防治机制发出呼吁。
2018年4月,时任北大校长林建华主持召开了一场会议,讨论校内反性骚扰制度建设。北大官网信息显示,当年1月初,学校委托北大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组织社会学系、法学院、教育学院等专家起草《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并与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学校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多轮讨论。
这场会议上,林建华强调,下一步要抓紧在师生中征求意见,继续完善规定的内容,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南方周末记者从吴明处得知,2018年时,北航也提出过相关规定的草案,并组织了校内学者们讨论。
2019、2020连续两年,教育部官网上均公开回应了当年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建立高校反性骚扰机制的建议。在回复中,教育部提到,将指导地方、高校试点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或者相关工作机构,并根据试点工作成效,完善制度规范。
不过,截至目前,南方周末记者在公开信息中未检索到有高校或地方就性骚扰专门发布相关规定。
“一票否决制”
2018年时,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徐开彬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担任教授。当时,他发起了一份《全国高校教师反性骚扰宣言》,有来自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的56名学者签名。
自2015年回国任教后,徐开彬一直关注校园性骚扰问题。他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在美国攻读博士时,刚入学,自己就接受了由学校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的为期3天的培训。由于博士生要给本科生做助教,培训内容中就包括对教师角色的要求,不能对学生有性骚扰。从那时起,他就记得,“这绝对是个禁忌,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全世界的高校校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性骚扰问题。2015年,美国高校联盟、司法部国家司法研究所报告显示,27 所美国高校在校本科生中,约有23.1%的女学生和5.4%的男学生受过性侵。
徐开彬博士毕业后在美国任教。作为教师,每三年必须参加一次学校的培训,其中同样包括校园反性骚扰的内容,培训内容放在学校的网络课上,每个老师必须学习,还需要在线测验,通过后才能继续执教。
冯媛也曾在媒体采访中提及自己在1990年代到哈佛大学访学时的经历。学校发给她的欢迎手册中,包括地图,周边吃喝玩乐的地方,怎么停车,以及遭受性骚扰应该怎么办。“我第一反应是,哈佛的性骚扰这么严重吗?实际上不是哈佛的性骚扰严重,而是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告诉你万一发生此类事情,你可以到哪里寻求帮助,可以到哪里投诉。”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刘文对中国台湾成功大学的性骚扰防治情况进行过研究。
在这所学校,当学生遭受性骚扰后,可以向校内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简称“性平会”)提出申请,性平会根据被申诉者的身份或职位成立调查小组。小组成员由具有处理性骚扰经验的校内外专家人士组成。调查者的身份不公开,对申诉者、被申诉者、证人采取隔离访谈的形式。调查后,由性平会出具一份写明裁决事项、理由以及处理意见的裁决书,交到相关裁决部门。
对于师生之间到底能不能谈恋爱这一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朱光星发现,美国诸多高校出于规避风险等考量,会在学校层面对师生恋进行规制。并且,越来越多的高校趋向于采用更严厉的政策来限制或禁止师生恋。
朱光星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教师与学生都是成年人,互相吸引,基于此,两个人恋爱的情况是完全有可能的。即便如此,对这种情况也应进行规制。除了双方有自由恋爱的权利,还要考虑其他人利益。
她指出,卷入师生恋中的老师,很有可能会滥用私权,照顾和自己有恋爱关系的学生,对其他学生带来负面影响。而即便教师做到了客观公正,其他学生在主观上也会认为教师对与其有恋情的学生有特殊照顾,自己遭到了不公平对待。“两个人可以互相喜欢,但不能在师生关系存续期间谈恋爱。”朱光星说。
外汇:欧元/美元收报1.07884;英镑/美元美元收报1.27344;美元/日元收报149.316;澳元/美元收报0.64992;美元/加元收报1.38724;美元/瑞郎收报0.87227。
事实上,对高校师生恋采取相对禁止的做法已经被国内一些高校采纳。例如,北航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就规定,教师“与有利益关系的学生谈恋爱”,将会对该教师实行师德“ 一票否决制 ”。
“不仅仅是道德问题”
据冯媛了解,国内至少有两所高校制定的反性骚扰规定,已通过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但最后未能发布。
就差临门一脚的高校反性骚扰制度,为何迟迟不出台?对此,性别研究专家、中华女子学院退休教授刘明辉曾问过某知名高校领导。这位领导解释,学校担心学生毕业后,觉得自己在校期间,老师对其要求严格,或有些批评,就以性骚扰为由诬告老师。“也有人觉得,好像哪个学校带头,就说明这个学校性骚扰问题严重。”刘明辉说。
吴明曾在2018年参与过北航校内关于反性骚扰规定的研讨。与会人员都支持制定这样的制度,但在具体细节上,如是否应该禁止师生恋、何种程度算是性骚扰、校内举报渠道应如何设置等方面仍有争议。
他觉得,高校层面上,反性骚扰,虽然是重要的事,但又没那么重要,“它不能给大学带来资源和利益,肯定还是边缘性的(事务)”。
刘明辉认为,根本原因还是法律仍不完善。2020年民法典的出台,以及202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都为性骚扰问题提供了法律层面的规制。
不过,在校园性骚扰防治上,法律规定还不够细致。民法典规定,学校应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妇女权益保障法亦明确,学校应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
相较而言,对于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规定更为具体。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第25条列举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8项措施,包括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人员、设置投诉电话和邮箱、建立和完善调查机制并保护当事人隐私等。
“这一条款是强制性规范,对用人单位来说,是法定义务。”刘明辉强调。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不到两年,她就协助14家企业建立相应的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刘明辉指出,应进一步明确高校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加强问责。2014年教育部发布“红七条”时就规定,要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规定:学校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由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此外,对于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刘明辉还期待,教育部能继续出台文件,让学校建全防治性骚扰专门机制。她注意到,目前在教育部门的文件中,防范性骚扰的话题往往是在师德规范中被提及,在她看来,这有些隔靴搔痒,“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徐开彬也觉得,鉴于国情,高校反性骚扰机制的建立,需要教育部推动。在他看来,想完全依靠高校内部的机制解决性骚扰问题可行度不高。他建议,由教育部制定详细的校园反性骚扰规章制度,下发全国各类学校,让所有学生和教师了解细则。同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也应当设立专门接受性骚扰举报的办公室,如学生向学校反馈后没有回应,或者担心在校内举报受到打击报复,可以直接向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反映,“由上级主管单位督促处理,学校就必须重视了”。